第十四章 万年一遇的奇葩

东方不要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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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仅仅四个钟头之后,常乐就离开了兽魂空间,腹部刀伤只是表面愈合,里面还疼得厉害,可他急于挣钱营救父亲,没心情慢慢养伤了。

    返回现实世界,再次目睹那三具遗尸,常乐感慨不已。这些人企图谋财害命,反而搭上自己的小命,如果早知这个结果,他们可能不会动手,但只要人品如此,他们今天不死,明天也会完,只是个时间早晚的问题。

    但是等常乐发现三人衣甲都被剥去,武器和行囊也不知所踪,才“哎哟”大叫一声,想起自己忘了极为重要的事。

    他是与对方截然相反,自卫杀人之后却不懂得搜掠财物,等到在兽魂空间疗伤完毕,战利品早就被过路人顺手牵羊,假如当初及时打扫战场,或许自己已经不需要采蘑菇,直接就能回城救父了。

    这又是一次深刻教训!

    事到如今,只好仍然按照原定计划,潜入夜幕下的魔鬼森林去寻找荧光菇。

    夜里的森林格外危险,何况森林以“魔鬼”为号。所以普通冒险者大多选择离开林地,在荒原上燃起星星点点的宿营篝火。

    常乐却是知难而进,因为荧光菇只有在夜里才会发光,比白天更好找,而且敏锐的“狡兔”听力也赋予他暗夜中的特殊优势。

    不过前方的危险仍然出乎常乐预料,当他踏入森林深处,就再也没有悠闲时刻,不断搜寻、隐蔽、战斗……他始终小心翼翼,神经紧绷,可还是很快就伤痕累累。

    正如金甲骑士所说,近日内“圣帝遗迹”结界即将失效,森林里汹涌着异常能量,导致林中的生物也都暴躁骚动,甚至连普通的小蝎子都从藏身处钻出,疯狂攻击任何靠近的活动物体。

    “狡兔”听力可以察觉移动的生物,却难以探测隐蔽的猎手,这导致常乐一多半时间都在战斗,继而负伤,然后裹伤再战。

    这样的好处就是经验积累极快,包括冒险和实战经验,也包括兽魂的修炼经验,令他在第二天就升到了“中级狡兔之魂”。而坏处,就是真正想做的采集工作断断续续,进展十分缓慢。

    月升月落,等到太阳爬上天空后再次偏西,常乐已经在森林里度过了二十四小时,共采集到二十二个荧光菇,只差三个就能凑够营救父亲的款项。

    可他也刚刚遭遇了最严重的一次袭击,从后颈到脊背划开了一道血口,差一点点就被折断颈骨。

    “凶手”是一只裂齿豹,初阶4级魔兽,论实力明显强于常乐,而且还会特殊技能“潜伏”,一直悄然隐藏在树梢上,等常乐经过时才雷霆万钧猛扑下来。

    这是常乐与死亡最接近的一次,而且躲过第一击也无法摆脱被动局面,始终被黑色巨豹压制,既打不过,又逃不掉,密集的树木枝干限制了他“虹飞”的运用,而他的敏捷在豹类魔兽面前也不占优势。

    就在这危急时刻,忽然亮影一闪,猫咪小白凭空出现,毛茸茸小爪子闪电般挥过,庞大的裂齿豹就开始了痛苦咆哮,在林中四处冲|撞滚动,原来双眼已瞎!

    如今裂齿豹已被收为宠物,赐名“老黑”,与魅族女子蓝月并肩泡在生命之泉里疗伤。由于双目受创较浅,它的视力很快得到恢复。

    作为强大魔兽,老黑的意念沟通能力远远高于狼群女王,甚至有些过分唠叨,一会挂念着它藏在林梢的食物储备,盼主人允许它回去打包收拾;一会又议论“身边那个女人很好吃的样子”,烦得常乐不得不与其切断意识链接。

    小白则很安静,在湖边草地上不厌其烦舔它的爪子,极力清除战斗中沾染的血污。

    这只幼时捡来而且一直长不大的小猫,已成为常乐困惑不解的存在!

    令人诧异之处并非它高深莫测的实力,不是它越级击败裂齿豹的战绩,而是它能随意穿越空间,自由往来于兽魂空间和现实世界!

    兽魂空间是驯服和收纳战斗生物的地方,任何生物离开空间和进行战斗,皆由常乐意念控制。但小白却能自行其事,根本不受奴役和指挥,倒像是个串门的客人,甚至是与常乐共同拥有这片空间!

    想到这里,常乐心里猛然一惊,抬手摸了摸胸口的兽魂铃。自己挂着小铃铛整整十七年,居然没有想到,这不是个猫铃铛吗?尽管不会发出声响,可形状与有钱人家宠物猫所挂的铃铛一模一样!

    于是他意念一动,将小白捉出来抱在怀中,背靠一棵大树坐下,紧盯着它双眼问道:

    “小白,能不能回答我,这铃铛跟你有没有关系?为什么你能自由往来于兽魂空间?”

    小白抬头与常乐对视片刻,目光很是清澈无辜的样子,接着又埋头舔爪子。

    “喂!喂!”常乐抓着小白拼命摇动,“你明明可以跟我意念沟通,为什么不理我?”

    小白张开嘴打了个呵欠,好像感觉非常无聊,继而往常乐怀里一伏,“呼噜呼噜”地打起瞌睡来。

    “你这个……这个小东西!”

    就在常乐哭笑不得的时候,忽听耳边不远处传来清脆稚嫩的嗓音:

    “大哥哥,你怎么跟一只猫说话?”

    居然有人靠近,而自己没听到?幸好对方不像敌人!

    常乐惊讶地循声望去,便看到了一位熟人,正是前两天结识的小乞丐,此刻坐在不远处的树杈上,两只光溜溜的小脚悬在空中荡来荡去。

    常乐对小乞丐印象极好,能见到他当然高兴,但也有些诧异,便将猫咪抛回兽魂空间,微笑问道:

    “怎么是你?你什么时候来的?我怎么没听见?”

    “我在这儿坐两个钟头了,应该我问你,你怎么来的?慌慌张张,坐下也不看看屁|股底下有什么!”

    屁|股底下有什么?常乐闻言一惊,连忙跳了起来低头张望。

    “哈哈!我的苹果核!”小乞丐笑了起来,两只小脚丫在空中晃得更欢。

    常乐苦笑,将苹果核一脚踢开,两手插腰看着小乞丐:

    “你个小乞丐,要饭要到魔鬼森林来了?”

    “哼哼,我已经不是小乞丐了!”

    小乞丐说完,手中变出一个苹果向常乐抛来,然后自己变出另一个,张嘴就啃。

    这景象令常乐深感震惊,怎么这小家伙也有空间道具?蓝月不是说空间道具非常珍稀,最低端的也要几百万金币吗?如今怎么人人都有,满大街都是?小乞丐竟然怀揣几百万金币沿街乞讨?这世界太疯狂了!

    吃了两口苹果,小乞丐才解释了前因后果。他说自己根本不是乞丐,但因为偷吃了老师的魔豆,被老师处罚“行乞修行”,要磨掉他的“骄娇二气”,不讨足一百个银币,就永远乞讨下去。

    后来老师到魔鬼森林追查“遗迹”之事,小乞丐被独自丢在卡塞尔城,根本不懂得如何乞讨,每天手捧空碗盯着行人看,他又没有残疾,也不会抱人家大腿哭喊,基本讨不到什么钱财,要不是空间戒指里藏着诸多食物,他早就饿死街头。

    那天常乐赠予他的一个金币,算是帮他解脱了这次苦难,所以他对常乐万分感激,特此用一个宝贵的苹果酬谢。

    “原来如此!不用谢我,那钱本来就不是我的。”常乐笑着将苹果送入自己口中,“那么,你来森林干什么?你是修炼者吗?”

    “是啊!行乞修行结束,魔法实践修行开始!”

    “魔法!你……你竟然是个魔法师!”常乐瞪大双眼,也张大了嘴巴,口中嚼着的苹果肉都掉在了衣襟上。

    大陆上公认,一百个人里只有一人能修炼入门,一百个入门者里只有一人能触摸到天地源气,而最后这一百人里,最多只有不到十人可以感应自然之力,从而成为真正的法师。以上合计,十万分之一!

    法师不但具备难以想象的绝大杀伤力,在战争中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,同时也是各种魔法道具的制作者,所以任何一个法师,哪怕是个与修士层次相当的见习法师,也拥有尊贵的地位,受到万众景仰!

    而这个灰突突脏兮兮的小乞丐,竟然是位法师!

    难道那天的治疗之光,就是小乞丐所为?但如此稚龄的小孩,怎么可能已踏入魔法殿堂!

    当初居高临下看不清小家伙的长相,现在从下方仰视,倒将他兜头帽里的脸庞看了个正着,虽然脸上刻意抹了些尘土,仍是个相当清秀漂亮的小孩,而且很可能是个女孩,如此才能解释其稚嫩“童音”的由来。

    她的实力如何呢?常乐辨识天赋立刻发动,结果是惊人的,竟为“实力不明,无法探测”!这说明对方比他高了至少两个境界!小乞丐竟然如此强大!

    常乐心里有些不爽,板起脸问道:

    “你身为厉害魔法师,那天怎么只会喊‘住手,别打了’,也不过来帮我一把?”

    小乞丐闻言双手捂脸,发出呜呜的哭泣。

    常乐顿时有些歉疚:

    “呃……我不是指责你。你是女孩,不爱跟人打架也正常。”

    “谁说我是女孩?我是男的!”小乞丐猛然挪开捂脸的双手,脸上却一滴泪的都没有。

    “好吧,男的就男的。”常乐狠咬一口苹果,“尊敬的法师先生,您会放什么魔法?”

    “嗯,看我的!”

    小乞丐变出一根小木棍持在手中,开始念念有词,优美纤细的手指也不断摆出各种造型。

    常乐看她装腔作势半天,忍不住笑了起来,什么魔法需要准备这么久?或许是自己“辨识”天赋不能识别法系的强弱,小姑娘的境界并未达到三阶,对自然之力的掌握刚刚入门。

    可他刚想到这里,就见对方双手之间隐约冒出水蓝色的微光!

    这下常乐又一次呆住,这看起来像是某种攻击系魔法!能施放攻击魔法至少是二阶的见习法师,她一个十三、四岁的小丫头,居然真能达到如此境界?

    好像唯恐常乐不够惊讶,小乞丐在蓝光最盛时,向着常乐一指。

    常乐大惊,不知这是什么攻击,从地上一跃而起。结果什么都没发生,小乞丐两手间的蓝光也消失了。

    “呜呜呜……”小乞丐又捂脸假哭,“我的施法失败率太高了!那天我一直想帮你,就是一直失败一直失败一直失败!”

    常乐则是哈哈大笑,重新悠悠然盘腿坐下吃苹果:

    “别勉强自己,俗话说,欲速则不达。”

    “不行!本座不能被困难吓倒!”

    小乞丐猛然抬头,表情坚毅,重新开始比比划划,并且反复失败,看得常乐“呵呵”直笑。直到她大约试到了第七次,再向常乐一指,奇变陡生!

    常乐感到自己身侧骤然一寒,就从旁边地面上“刷”地升起几道冰刺,溅起一片尘泥碎土。而那冰刺长短不等,边缘锋利如剑!

    “啊!”

    常乐吓得狂吼,将苹果扔上半空,捂着臀部跳了起来,随即瞪眼看看小乞丐,又低头看着脚边晶莹而恐怖的冰刺,想象着假如这法术在自己屁|股下面发动,其残忍与变|态之处简直令人发指!

    他这一刻全身都是冷汗,身后双手将臀捂得更紧。

    小乞丐自然得意地狂笑,整个人仰到了树杈上,双脚在树上一阵拍打。

    常乐惊吓失态过后,又很想贬低对方的成就,为自己找回些许颜面:

    “哼,就这个,有什么了不起?我跳起来就破了你的魔法!”

    “嗯……”小乞丐停止狂笑,歪着头想了一阵,“那我再换一个,看你怎么破!”

    只见她又是一番酝酿,反复作势,不断失败,但常乐这次吸取教训,做足了战斗准备。

    在经历二十多次失败,几乎让常乐等得打哈欠之后,小乞丐终于放出下一个魔法,这回却没把常乐当目标,而是指向了远方。

    数百米外森林上空忽然凝聚大团黑云,紧接着霹雳炸响,无数道紫色雷电当空划落,如密集光蛇的俯冲,伴随呼啸的旋风,将百米范围的树木纵向击穿,到处青烟袅袅、火花四射,最后连一米多粗的大树也给纵向劈裂,分成两半“轰隆隆”倒地。

    常乐嘴巴张大得几乎下颌脱落,这魔法的威力简直是他做梦都想象不到,如果自己置身其中,除非赶在进入战斗状态前躲进兽魂铃,否则死路一条!

    十几秒钟之后,黑云散去,夕阳光芒重新覆盖了森林,而那大片的树木已然永久焦枯,记录了曾经发生的恐怖魔法。

    小乞丐笑嘻嘻望着常乐,似乎在等待他的评价。

    可常乐现在哪里说得出话?他本能地知道,这绝不是普通法师能够施展的魔法!

    林中响起一串脚步声,继而几名修炼者跑了过来,为首一人大喊:

    “请问刚才的雷云风暴,是哪位大师在施法?”

    常乐呆呆望了来人一眼:

    “什么大师?她是大师?”

    小乞丐眼珠一转,坏笑着伸手指向远方:

    “大师往那边去了!”

    “哦!”对方有些失望,不过继而握了握拳,“结识一位魔导师的机会太难得,弟兄们,咱们也往那边走!”

    纷乱脚步声迅速远离,现场恢复了寂静。

    常乐的目光移向小乞丐脸上:

    “您……您是一位魔魔魔导师?”

    他感觉自己喉咙都有些哑,魔导师究竟有多厉害不太清楚,他只知道“魔导师”这四个字代表的是“四阶”,也代表其几乎站到人类巅峰的地位!一位魔导师,哪怕出身平民,也比一般的公爵更高贵!

    小乞丐低下头,两根手指对戳,两只小脚丫也绞在一起,满脸都是装出来的羞涩:

    “你看……本公……这个,本公子,年方十四,像是能做魔魔魔导师的样子吗?”

    “可他们说这是雷云风暴,只有魔导师才能施放!”

    小乞丐叹了口气:

    “我的血脉天赋叫做‘激进’,可以越级施法,其实我只是个三阶的魔法师。”

    常乐仍然震惊:“十四岁,三阶,也很了不起了!天才啊!”

    “是啊是啊,血脉天赋不是谁都有的!”小乞丐又得意起来:“老师说,我是千年一遇的魔法奇才!”

    “可是,你这魔法奇才,为什么施法失败率那么高?”

    “老师还说,我施法失败率之高,是万年一遇的奇葩!”

    “哇!”常乐忍不住惊叹,“千年一遇,万年一遇,同时出现在你身上,真的是惊世奇才!”

    “哈哈!膜拜吧,凡人!”小乞丐两手抱怀,得意地双脚乱晃。

    “看把你拽的!”常乐哼了一声,瞥了一眼她麻布长袍下露出的白嫩嫩小脚丫,“你光着脚,不冷吗?”

    “脚太累,歇一歇。让你一说还真冷了。”小乞丐从头顶树枝上摘下一对精致的小红靴子,“帮本座穿上吧,凡人!”

    常乐先愣了愣,不过对方并非真正的盛气凌人,倒有几分撒娇意味,于是他笑了笑,伸手接过靴子,捉住小乞丐一只脚往上套,又见她趾甲涂着淡粉色珠光,忍不住惊叹:

    “魔法师先生,您的趾甲油真漂亮!”

    “凡人!不许嘲笑本座的脚丫子!”小乞丐声音极为威严,“更不许怀疑本座的性别!”

    常乐哈哈一笑:“你老师说你有骄娇二气,真是不假,做了一阵乞丐也改不掉!”

    “娇气什么的,本座不在乎,没脚气就好!”

    “是吗?”

    常乐已经为她套上一只靴子,这时故意将另一只凑到鼻子前面一嗅,其实靴里只有些纯纯的皮革气味,可他仍像被毒气击中一样,翻着白眼仰面倒地,靴子也扔出两米多远。

    他的动作明显是佯装,可小乞丐慌忙跳下树来,语调急切:

    “你怎么了?大哥哥,你病了?”

    “呃……臭……”常乐假装刚缓过一口气,“臭死人了!”

    “真的?”小乞丐将靴子捡来闻了闻,然后没头没脑地向常乐抽打:“你骗人!骗人!骗人!”

    “真的臭,你自己不觉得!”常乐一阵大笑,感觉稍稍找回了一点场子,不过对小乞丐内心的善良又多一次认识。

    经过一番嬉闹,两人关系更融洽了几分,但常乐还是继续采蘑菇要紧,便与小乞丐道别,相约“有缘再见”。

    小乞丐却不肯分开,磨磨唧唧跟在后面:

    “大哥哥,我太无聊了,能跟你一起玩吗?”

    “玩?我可不是在玩,森林里危机重重,我没工夫保护你!”

    “谁要你保护?我是魔法奇才!”

    “嗯,等你施法成功的时候,骨头都被魔兽啃光了……”

    小乞丐被刺了痛处,不再说话。

    常乐走了几步回头一瞧,对方撅嘴低头,一副伤心难过的样子,顿时心软。

    “好吧好吧,一起采蘑菇去!”

    “哈哈!不带我走,我就哭给你看!”小乞丐大笑,蹦蹦跳跳追了过来,抓住常乐的手摇来晃去。

    常乐看着她,心里涌起一团暖意,脸上也洋溢着微笑,隐约感觉就像得了个喜欢耍赖的妹妹,总要多加疼爱,尽量满足她的愿望才是。

    两人的生活环境和成长轨迹差异极大,所以闲聊时充满了新鲜感,最初那种半真半假的争斗也在持续,以致笑声不停。

    就算单以冒险而论,两人也是绝配。小乞丐精通“风行”、“石肤”、“光甲”、、“祝福”等各系辅助技能,可令常乐实力陡增,几乎将他提升到战师境界。反过来,常乐又可以为失败率奇高的小法师担任肉盾,帮她打掩护,给她足够比比划划的施法时间。

    而常乐敏锐的感知能力,更是森林中最宝贵的技能。

    跟在常乐身边,一起配合战斗,小乞丐也真正开始了“魔法实践修行”。

    后来相互通名,小乞丐承认自己叫做“温蒂”。这名字一听就是女孩,但她仍然强调自己是男的,常乐也就随她去,基本上温蒂也不认为这是什么原则问题,只拿来插科打诨而已。

    常乐也提醒了温蒂,身上有空间道具不能当着别人使用,遇上坏人难免被“谋财害命”,这是他以鲜血得来的教训。

    温蒂表示她明白这个道理,“不过大哥哥是好人”,这句评价令常乐心里一暖,可她后面又接了半句“但也是傻子”。

    惟有哭笑不得。

    常乐当初对温蒂充满好感,是因为她的善良,无论小丫头嘴上如何假装凶蛮,心肠都柔软得难以形容,这一点在冒险中很快再次得到证明。

    事情缘于常乐突遭一只初阶魔兽“角疣猪”袭击,后者头上自带尖锐角质增生物,是普通平原疣猪的魔化版本,却放弃了传统的獠牙,以角为武器,更方便配合特有技能“野蛮冲锋”,只需埋头狠撞,攻击威力奇大。

    不过常乐一拳就将这接近一吨重的巨兽打飞,当他挥舞着胳膊,为自己挂着一堆辅助技能的强悍而自豪时,却发现几只小猪哼哼叽叽钻出草丛,向大猪跑去。

    原来角疣猪是个母亲,而它发动突袭,也是因为两人接近了小猪的藏身地。

    温蒂见此情景泪水盈眶,怯生生恳求常乐放过大猪一命。

    常乐本身也已经心软,可温蒂还是抢先一步,将一道道治疗光芒洒向昏迷的角疣猪。

    “你施展治疗法术,怎么都是一次成功?”常乐见状非常惊讶。

    “没办法,攻击法术太难了!”

    小姑娘每次叹息说“没办法”,那纯真中带着些无赖的样子都可爱至极。

    常乐笑道:“我看,恐怕因为你太善良,攻击法术是杀人的,治疗法术是救人的。”

    温蒂低下头并不回答,嘴角浮起一丝微笑,将治疗法术一个接一个地投放出去,很快就耗尽了法力,脸色变得苍白。

    常乐扶她坐好休息,自己拿了兽魂铃贴在角疣猪身上,用铃铛散发的生命能量为其疗伤。

    角疣猪渐渐痊愈,兽魂铃也趁此机会解析了兽魂技“野蛮冲锋”。可是温蒂没看到常乐手心的铃铛,只见他将手放在猪身上就令其康复,小姑娘不禁惊呆。

    “大哥哥,你也是世间奇葩,从来没修炼,不会斗气,可是战斗力强悍,又会治疗,真是活见鬼了!”

    常乐并不答话,笑眯眯地将温蒂的兜头软帽向上一掀。

    温蒂连忙抬手阻止,但常乐已经看见了几缕金发。

    他叹息一声:

    “你头发是金的,眼睛是蓝的,贵族吧?”

    温蒂知道常乐仇恨贵族,撅起嘴反问:

    “我是贵族,你就不理我了吗?”

    常乐摇摇头:

    “如果你是贵族,以后我再说贵族都是混蛋的时候,还得加一句,温蒂除外。”

    “哈哈!”温蒂又得意起来,“我有骄娇二气,不混蛋吗?”

    “娇气算什么?没脚气就好!”常乐微笑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