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四章 自己的路自己走

东方不要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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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常乐从小最爱听铁匠大叔讲故事。

    而今天的故事,是最令常乐惊心动魄的一次,因为它是常乐自己家的故事,涉及他心中难解的谜题;也因为这故事所涉及的血雨腥风,纵贯五千年!

    五千年前的神魔大战中,整个世界都卷入血腥厮杀,有人站在光明阵营,例如人类尤里安族,也有人选择了黑暗阵营,例如贱民与兽人。

    魔军旗下有一支完全由贱民组成的枪骑兵,他们身穿黑盔黑甲,肩头黑羽犹如死神之翼,长矛所指之处血流成河,马蹄踏过之地尸骨如山。

    没人敢正面迎接他们的决死冲锋,甚至有时黑色浪潮刚刚出现在地平线,敌军已不战自溃。

    这支骑兵的名字叫“暗黑骑士团”,队伍里只有一人身穿与众不同的银甲,每次作战必定一马当先,鼓舞所有人跟在身后勇猛冲锋。

    他就是暗黑骑士团团长,常乐的直系祖先。

    但是在最终决战中,魔王阿摩利卡被光明圣帝图特摩斯斩杀,魔军终究难逃溃败,暗黑骑士团也遭遇了灭顶之灾。

    整整四千年,暗黑骑士团无影无踪,甚至从神话传说中消逝,完全被人遗忘。

    人们不知道的,是魔王永恒不死,从阿摩利卡被“斩杀”那一刻起,其灵魂已躲回异界,重新成长,缓慢恢复实力。

    贱民因为投身错误阵营,在之后四千年里沦为奴隶。

    而尤里安族人作为胜利方,便成为后来的贵族与平民,对手下败将们大肆杀戮和奴役,自身人口也不断繁衍壮大,最终成为人类主体,整个世界因此得名“尤里安大陆”。

    但在贱民之中,始终隐藏着一个恐怖血脉,就是“恶魔之子”!

    恶魔之子拥有特殊的修炼方式,攻防手段诡异莫测,令斗气或魔法高手都无可奈何。

    可惜他们不易与常人繁衍后代,数量稀少,但只要能够生出孩子,就一定百分百纯正,不会受到凡人血脉稀释。

    因为魔王重归之日,必须依赖血脉气息,才能从芸芸众生中找出他们。

    到那时,暗黑骑士团必将再次崛起,变回魔王手中最锋利的刀,屠尽人间悖逆反抗者!

    但恶魔之子的耐心有限,贱民所受的屈辱早已令他忍无可忍。

    所以七百年前的所谓“光明保卫战”,实为恶魔之子等不及魔王的降临,趁着一位“上位大魔尊”复苏,召集心怀仇恨的贱民们,重组“暗黑骑士团”,追随魔尊发起了灭世之战。

    可惜那一仗还是输了,世人厌恶黑暗,不愿帮助恶魔,连多数贱民都站在光明一方,仅有的同盟军是毫无纪律的兽人,而兽人只擅长小规模战斗,却在大决战中乱成一团。

    最终魔尊被人类超级高手围攻斩杀,已达数万之众的暗黑骑士团再度覆灭。

    正是在这一仗中,由于贱民们幸运地选择了光明阵营,战后被神赐予了如今的地位,尽管仍然卑贱,也不许与尤里安族通婚,却已不再是奴隶。

    而恶魔之子并未死于决战,暗黑骑士团的骨干也在,转为秘密组织后,他们的宗旨改为召唤魔王阿摩利卡重归人间。

    因为要对抗光明诸神,一个魔尊是不够的,兽人也无法指望,必须魔王亲临,带来魔界大军!

    所以,第十六代暗黑骑士团团长,常乐的外公沧溟,选择了最直接的方式:摧毁封印,重启魔界大门。

    这就是十七年前那场“天灾”的由来。

    封印就在西陆光明大教堂附近的山谷,有无数高手看护,据说必要时还会有天使降临助战。

    沧溟出发前,知道无论成功与否,自己必定有去无回,便将盔甲留给了女儿暗岚,盔甲本身并不强大,但它是暗黑骑士团流传千年的信物,是骑士团团长的象征。

    老团长差一点点成功,已经造成了封印的松动,却没能摘下那颗最关键的封印核心-“无光星钻”,最终被教会高手们诛杀,封印也被重新加固。

    那年暗岚只有二十一岁,是一位个性善良柔弱的姑娘,在父亲死后,她整整哭了三天,然后做出一个痛苦决定:解散暗黑骑士团。

    她希望世间和平,人类之间不要再有仇恨杀戮,自己也厌倦了代代相传的暗黑使命,决定从此过上“普通人的生活”。

    于是她悄悄留下那副盔甲和一封信,彻底收敛自己的力量,发誓再也不动用任何技能,与团中惟一支持他的男人烈风悄悄离去,结成夫妻,在卡塞尔城贱民区平静度日。

    虔诚信仰黑暗的骑士团成员不甘心解散,有些人追随团中最强者狂雷,向着南方的幽暗地带进发,最后不知所踪。而剩下的人,则四处寻找“恶魔之女”暗岚的下落。

    其中惟一的成功者赤焰,就是常乐眼前的铁匠大叔。

    他十四年前就找到了暗岚,发现“恶魔之女”已经改名康宁,与改名永健的烈风一起生活,还生出一个儿子,当时三岁,名叫常乐。

    无论赤焰如何劝说,康宁都不肯改变心意,始终拒绝接受那副盔甲,迫得急了甚至寻死觅活。

    赤焰暗恋康宁多年,不忍令她为难,便在常乐家附近建造了铁匠铺,一住就是十四年,而且并不将这个消息通知其他团员,自己默默守候保护而已。

    赤焰并没有真正放弃,只是希望改为寄托在常乐身上---下一代的恶魔之子!

    “怪不得,爸爸那天对来抓人的城防军说,‘老子杀人如麻的时候,你们还在吃奶’,原来爸爸是暗黑骑士团的战士。怪不得妈妈那么漂亮,看起来就不是凡人!”

    常乐自言自语着瞟了赤焰一眼,本想责怪他在自己家遭遇危难时不援手,转念再一想,母亲毕竟没出事,在赤焰这家伙看来,父亲恐怕根本就是情敌,死了才是大快人心。

    赤焰四十岁了还未娶妻,对暗岚的眷恋着实不浅。

    最后,常乐直视铁匠双眼,问出了最关键的问题:

    “我不懂,你们骑士团为什么效忠魔王?为什么甘心投靠黑暗邪恶?”

    “历史由胜利者书写,谁是神,谁是魔?魔王所在的是魔界?哈哈,那神界又是什么?难道神就不奴役人类?神就不会强迫人类恭恭敬敬跪倒臣服,付出血汗全力供奉?”

    常乐低头想了想:

    “就算魔王统治世界,等于换另一个神来奴役人类,也没什么区别,为了他们的争权夺利,就要让人间血流成河?”

    “你中你母亲的毒太深!”赤焰的语调恼怒起来,“人间杀戮永远都不会停止,你们自己做好人做善人,只会被人欺凌到死!”

    “我会走我自己的路。”

    常乐坚定地回答了这一句,就不再说话。起身解开束带,将代表骑士团团长身份的盔甲一件件脱下,恭恭敬敬摆在铁匠大叔面前,然后微笑着躬身施礼,转身走出铁匠铺。

    “好,这事以后再说!现在告诉我,你把你妈弄哪去了?”铁匠的声音追了出来。

    常乐并不回应,对一个暗恋他母亲的男人,常乐心里充满了戒备。

    至于对待杀戮的态度,常乐不像母亲那样迂腐,他可以杀人,而且现在就有几个目标要杀,但他不想为了自己仇恨或利益,导致无辜者丧生。

    魔王?光明之神?国王和贵族?常乐不想忠于他们任何人,他只忠于自己,忠于自己所爱的人!

    两个钟头过去了,现在已经十点多,离中午越来越近。

    新娘子阿兰不知何时起了床,此刻穿一身红,戴着满头花,坐在家门前,由五婶等人帮她梳妆,贱民女子平时不上妆,难得画一次就搞得五色缤纷,虽然不怎么好看,至少还算喜庆。

    一群中年女人都在称赞阿兰有福气,嫁了那么有钱的男人,将来享不尽的福。

    阿兰看着镜子努力微笑,不过脸上总有些掩不住的忧郁。

    常乐看得真切,心里一阵酸楚,但还要笑嘻嘻走过去:

    “阿兰,涂涂嘴唇就行了,脸蛋上这两团太难看,像只瓢虫!”

    阿兰失声惊呼:

    “常乐哥哥,你回来了?”

    人人都知道常乐被贵族追杀,他堂而皇之出现,当然会引起惊讶。

    一群中年妇女鄙夷的眼光瞟了过来,有人嘀嘀咕咕,低声称赞阿兰选择正确,假如不是抛弃了常乐,现在非但不能跟着阔佬享福,还要跟常乐一家人东躲西藏,肚子都吃不饱。

    阿兰的父亲也从屋里赶了出来,指着常乐的鼻子大喊:

    “我闺女大喜的日子,你小子别来捣乱!”

    常乐微微一笑:

    “我是来贺喜的,不捣乱。”

    然而此刻他不能把金币拿出来,以阿兰父亲之贪财,恐怕一百金币统统都会扣下,决不让阿兰带走一枚当嫁妆。

    “各位街坊,请给我几分钟时间,我和阿兰单独说几句话。”

    常乐这句请求,引发几个中年妇女面面相觑,一副“这小子果然想捣乱”的神情,常乐能说什么?无非苦苦哀求阿兰回心转意而已。

    妇女们七嘴八舌叫他死了这条心,特别是河生家派来的代表,更是恨不得拿把扫帚来撵人。

    阿兰的父亲当然更不同意,不过这位大叔好对付,常乐抛了一个银币给他,言明“一个银币五分钟,超时另算”。

    大叔愣了片刻,盯着常乐上下打量,似乎纳闷他哪来这么多钱。

    但他很快就眉开眼笑,掏出怀表看了一眼,便将常乐和阿兰送进屋里带上门,把妇女们挡在门外,还劝她们理解一下,毕竟两个孩子好了十多年,给他们几分钟告别也算人之常情。

    况且大家都聚在外面,门也没锁上,常乐那小子肯定不敢干出格的事。

    而常乐迅速将自己切换到哥哥心态,要对阿兰的幸福做一次确认,刚进门就问:

    “你真想好了,一定要嫁河生?你肯定他会对你好?”

    只要阿兰回答“是”,他就准备掏出那一百金币,作为哥哥的临别礼物。

    他的话却被阿兰打断:

    “常乐哥哥,我知道你想说什么,但婚事已经定了,我不能反悔。”

    常乐忍不住好奇反问:

    “你怎么知道我想说什么?”

    “知道,因为你自己想娶我。”

    阿兰认为常乐想劝她回心转意,于是又拿出以前那套说辞,批评常乐没出息,只会空想不能挣钱,个性还窝囊。而河生能给她舒适生活,还能给她安全感。

    总之她过去喜欢常乐,是因为年少懵懂,如今选择河生,则是因为她长大成熟了。

    这种对话早就有过一次,常乐不想再吵,只默默看着阿兰,临行临别,只想把阿兰的样子好好记住,以至于阿兰何时说完了话,他都不知道。

    然后两人就静静对视。

    接着,阿兰就低下头去:

    “常乐哥哥,你也别伤心,我就算嫁了人,心里还是会……给你留个位置。”

    “不必了,那样对不起你丈夫。”

    常乐连忙转移话题,取出那袋金币摆在桌上。

    “阿兰,我就要走了,以后再也见不到面,这袋子里,是我送你的嫁妆。”

    “里边是什么?”

    “一袋很常见,很庸俗的东西。”常乐笑道。

    阿兰却笑不出来,默默往另一侧的椅子上一坐,沉默许久,才低声问道:

    “你要去哪?远吗?”

    “不知道,但肯定很远。”

    又是久久的沉默,接着就响起了阿兰的抽泣。

    常乐从小就见不得阿兰哭,习惯成自然地起身走到她面前,用手指帮她擦泪,柔声安慰几句,再说笑话逗她。

    再下一刻,阿兰已经猛然站起,扑到常乐怀中紧紧相拥,抽泣着喊道。

    “别走!”

    常乐不可能不走,此刻也只好在阿兰背上轻拍,说点改善气氛的宽慰言语,顺便祝福她与肉贩子婚姻幸福,顿顿有肉吃,再生一堆儿女,个个肥壮可爱。

    “你这根本不是祝福!”阿兰果然“噗嗤”一声,含泪而笑。

    不久后,阿兰的父亲在门外高声提醒,说五分钟快到了。

    阿兰却还是舍不得分开,情绪又低落下去:

    “常乐哥哥,我知道你伤心,我也伤心。但是我家太穷了,如果不嫁个有钱的,跟着你,夫妻两个都得饿死,更不要说孩子。”

    常乐一笑:

    “知道啦!你已经说了一万遍,快点看看我送你的嫁妆!”

    阿兰瞟了一眼那红色礼袋:

    “我猜,是常乐哥哥从哪捡的石头,不花钱,但是特别用心,也特别好看。”

    说完,阿兰抬头痴痴凝望常乐,似乎想起很多往事。

    她说的正是常乐的做事风格,花心思而不花钱,这招小时候很管用,可惜长大了就不太灵,阿兰想要的很多东西,花钱才能买到。

    不过这次阿兰却是猜错了,常乐望着袋子苦笑,送这一百金币似乎没花任何心思。

    阿兰仍然沉浸在回忆里,望着常乐的目光也带上更多柔情,继而将脸贴上他胸口,梦呓般的喃喃低语,倾诉自己对常乐哥哥的依恋,离开了常乐,她就再也得不到那种细腻关怀。

    常乐心里也不由地涌起柔情,忍不住叹道:

    “阿兰,你在我心里也永远特殊,你是我最疼的女孩,以后也没人能取代你。虽然喜欢我的女人很多,你在其中几乎是最不漂亮的一个……”

    “你又吹牛!”阿兰笑了起来,一口咬在常乐肩头,恨恨道,“你是白马王子,能到魔王手里救我,你还能修炼斗气上天入地,反正什么都敢吹!现在又有好多美女喜欢你,美死你算了!让我替你再吹一句,将来你还能发大财,像河生一样有钱!”

    “像河生一样有钱?”常乐笑着摇头,“我也太没追求了吧?”

    就在这时,外面一阵骚乱,接着房门“咣”地一声被踹开,河生领着几名兄弟闯了进来,肉贩子脸上肥肉气得发抖:

    “你们在干什么!”

    “没干什么?”

    常乐在门被踢开前向远处一跳,不过河生应该看见了两人闪电分开。

    这事不好抵赖,为了阿兰考虑,常乐立刻修正了自己的说法:

    “趁阿兰嫁人前,我再抱抱她,她自己不乐意,我硬来的!”

    “你个混账!”河生猛扑过来,一拳直击常乐面门。

    这种普通人的出拳,在常乐看来好像蜗牛一样慢,自然轻而易举捉住对方的拳头,再一推,令河生摔回到自己几个兄弟怀中。

    “婚礼没办,她还不是你老婆。”常乐笑道,“你再闹,我就让她悔婚,不嫁你了!”

    “这个常乐,这么厉害!”那几个弟兄面面相觑,都不敢再冲上来。

    可河生是当事人,不能不拿出态度,既然对常乐没办法,又恰好阿兰跑到他面前想阻止冲突,便顺手一巴掌抽在阿兰脸上:

    “贱|货!还没洞房就给老子戴绿|帽!如果到时发现你不是处|女……”

    这一掌彻底激怒了常乐,没等河生那句话骂完,已经愤然猛扑上去,一手揪住河生脖领,提拳就要揍到他满脸开花。

    可是这时阿兰又来拦常乐,哭喊着:

    “别打别打!都是我的错!是我主动抱常乐哥哥!河生发火也是应该的!”

    门外其余人也都拼命往里挤,豪华婚礼即将举行之际,突然上演如此好戏,巷子里各色人等纷纷赶来,伸长了脖子看热闹。

    常乐抓起河生,像提一个破口袋,将他推到墙角顶住,咬紧牙关恶狠狠警告:

    “告诉你一句话,任何时候,无论阿兰犯什么错,你敢再打阿兰一次,我就把你屎打出来,再强迫你吃下去!”

    河生被强大的力量压迫着,气都喘不过来,脸也涨得通红,可是当着那么多人的面,还是得强撑,挣扎着吼一句“管老子夫妻的事,你算老几”,但明显色厉内荏。

    后面的人群议论纷纷,主流意见似乎都怪常乐,自己没出息娶不到老婆,还来搅闹别人的婚礼。而河生作为贱民区首富,愿娶阿兰已经是恩赐,打两巴掌根本不算什么。

    只有阿兰痴痴凝望常乐,泪水又开始流淌。两个男人,一个打她一个护她,这区别太大,可偏偏打她的那个,是她即将要嫁的男人。

    常乐松开河生,脸色铁青,来到阿兰面前:

    “你要想仔细了,一个还没成亲就打你的男人,你真要嫁?”

    阿兰抽泣着低头不语。

    河生的几个兄弟,以及一众大妈大婶则纷纷嘲讽,说常乐这个穷小子来跟贱民区首富抢老婆,肯定晚上做梦还没醒。

    常乐对此充耳不闻,只等阿兰的回答。他希望阿兰能懂得如何选择幸福,所以也不会在此刻说什么“我比河生更有钱”,那等于还是推阿兰选择财富,非常没意思。

    阿兰被众人视线聚焦,完全抬不起头,泪水一颗颗滴落在地面,许久之后才低低答了一句:

    “对不起,常乐哥哥,我得嫁河生。”

    常乐心里一冷,继而悠长地叹息一声,将金币袋从桌上提起,拿到阿兰面前:

    “阿兰,但愿你的选择没错。你出嫁,哥哥没什么好礼物,送你点钱当嫁妆。”

    常乐刻意强调“嫁妆”二字,也是说给周围所有人听,免得被老头扣下。

    “这里面不是石头?”阿兰茫然地接过袋子,由于思想准备不足,双手一坠,几乎被沉甸甸的袋子带了一个跟头,袋里的金币洒出一半,金灿灿滚得满屋都是。

    常乐不再逗留,立刻推开人群离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