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六章 天堂骑士团

东方不要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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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峡谷中见不到日落,阳光在下午就已被大山遮挡,等到暮云由红转灰,才证明夜晚正式来临。

    这次宿营,常乐不怕暴露行踪,所以没有禁止烟火,只要清除现场杂草灌木,不会引起火灾即可。

    贱民们饿了多日,又饱受惊吓,一顿热烘烘美食是最好的治疗,主厨则是蓝月。

    这一年来,蓝月半数时间在外帮常乐办事,另外半数时间在兽魂空间里修炼,作为空间里唯一的“类人生物”,也承担起了做饭的职责,等于是常乐的随身厨娘。

    人工智能助手阿妮塔只是个幻影,拿不起任何东西,无法亲自操作,但她的“数据库”里有无数菜谱,基地里材料又齐全,蓝月便被她悉心教导着培养起来,渐有名厨风范。

    蓝月容颜绝美,手艺又精湛,指挥贱民战士们帮忙时谈笑嫣然,举手投足妩媚生姿,结果一顿饭工夫就征服了众人,大伙纷纷热血沸腾地表示,为了保护蓝月,自己情愿死一万次。

    他们把蓝月当作了普通贱民,不知佳人实为兽人,更不知道她的实力够把这一百男人全部打翻。

    蓝月也不多作解释,对众星捧月的待遇乐在其中。

    贱民们普遍把蓝月看作常乐的女人,所以再怎么爱慕也不敢有过分言行,而兽人就不同了。

    几个日族男兽人与蓝月越靠越近,不断抽鼻子吸气,甚至俯身低头,向她臀部嗅去,毕竟那里是气味的来源,而这气味也令他们的某处器官明显高涨起来。

    这很容易理解,魅族少女从十五、六岁开始,就能散发出特殊体味,对任何人型种族的男性都有致命诱惑,连常乐都有点顶不住,好几次乱了方寸,更何况凭本能行事的兽人。

    普通人类男子看起来抵抗力较强,只因他们鼻子不够灵敏,距离稍远就察觉不到而已。

    但兽人此刻姿态太猥琐,连蓝月都有些不好意思,不断转身回避,贱民战士们更是被兽人的下流行为激怒,纷纷跳起来挥着利剑呵斥,兽人则是满脸茫然无辜状。

    常乐又好气又好笑,远远吼了几声,命令兽人不可无礼,有什么想法就对着本族女兽人发泄去。

    几个兽人对常乐如同小狗般服从,既然明确了规矩,他们就不敢越过雷池,从此乖乖地不再骚扰蓝月,以及任何其他人类女性。

    蓝月则悄悄发来得意的请求:

    “主人,除了您,世上没人能挡住我的魅力,那几个兽人看起来很强壮,我能不能发展几个光环战士?”

    “少来!不行!”常乐在意识沟通中断然否决。

    蓝月传来几声坏笑:

    “您是不是爱上我了,所以才想独占我?我看书上说……”

    “别自作聪明,做好自己的事!”

    常乐当然不会给她放宽尺度,像这样的万人迷,言行得当就会有很强的凝聚力,一旦控制不好,队伍内讧分裂指日可待,俗称“红颜祸水”。

    他的部队不可能像魅族部落那样,以一个魅族女性和一群各族光环战士为一个战斗单位。

    蓝月叹了一声:

    “我不是自作聪明,是自作多情。”

    然后她就不再与常乐沟通,转而与贱民战士们欢声笑语,打成一片。

    高坡上,常乐也将目光重新投向远方。

    他站在这里,不仅仅是遥望五班方向思念芬妮,也同样在警惕着一切异动。

    预料中的袭击一直没有发生,不代表它永远不会到来。

    打仗就像下棋,不能看一步想一步,总要猜透对方的后续计划,才能做好种种预案,临阵时不至于惊慌失措,也不会犹豫不决。

    宿营停留时间已经不短,教务长仍未调集部队来袭击,很可能是对这个“冒牌五班”的战斗力产生畏惧,毕竟“一线天之役”有战灵菲舍参与,无论具体过程如何,结局是战灵没能生还。

    除此之外,血魂谷十几名刺客战死,教务长自己的嫡系部队也有数百人丧生,损失堪称惨重,而五班基本完好无损。

    有这样的战斗力对比,教务长判断派普通部队假冒盗匪的做法没有成算,转而向血魂谷报信,由高阶修炼者来处理,是显而易见的合理方案。

    现在太平无事,恐怕只是暴风雨前的宁静,下一场厮杀,应该就是另一种层面的战斗,无论那一百名贱民战士,还是蓝月、钢爪与老黑,都完全帮不上忙。

    常乐杀菲舍,靠的是阴谋诡计,而血魂谷除菲舍之外还有两位战灵,任何一人到来,都令常乐难有胜算。

    好在还有时间,血魂谷位于帝都西南方的山中,与此地相距两千公里,哪怕教务长以信鸽传书,一位战灵全速兼程赶来也要一两天。

    常乐摸出怀表看了一眼,现在傍晚七点半,他预计凌晨两点守军比较松懈,那时开始突围出山,应该能赶在战灵到来之前,把队伍带到安全的地方。

    当然不久之后一定会被战灵追上,但那时周旋余地比山里大了许多,总能想办法应付。

    战宗诺玛迪斯会不会来?以此人名望之高,恐怕不会在没有菲舍确切死讯的情况下出山,来对付一个小小的军校学员。

    假如他真的要来,现在恐怕早就到了,战宗能短程跃空而行,速度堪比鹰隼,而且不受任何江湖高山阻隔!

    想到自己有可能面对恐怖的战宗,立于东大陆之巅的高人,常乐情不自禁露出一丝苦笑。

    忽然,身旁有动静传来,令心情紧张的常乐猛然一惊。

    扭头看去,却见卖花姑娘阿虹悄悄靠近,被常乐目光一扫,立刻畏畏缩缩地站住。

    “找我有事吗?”这少女的遭遇很可怜,所以常乐尽量面带微笑,温和发问。

    阿虹没说话,犹豫了片刻,默默将一支野花递到常乐面前。

    常乐笑了笑,说声“谢谢”接过了花朵,阿虹也露出一丝羞涩笑意,欲言又止,片刻后终于憋出一句:

    “你是大英雄!”

    常乐莞尔一笑:

    “现在还不算,我希望将来是大英雄。那些害你的人,你都记住长相了?”

    这是在暗示,会帮阿虹报仇雪恨。

    阿虹略一犹豫,摇了摇头:

    “过去的事已经忘了,我要好好活下去,谢谢你!”

    然后她就转身飞奔而走。

    阿虹是典型的贱民模样,鼻梁稍塌,双眼偏小,但是脸型精巧,皮肤细腻,眼下一对甜美“卧蚕”,其实也很漂亮,否则地痞也不会盯上她,导致了后来的一串悲剧。

    只是她刚刚获救时那种绝望消沉的状态,让人感觉像个死人,如今对生活重新燃起希望,向常乐表达感激时清纯含羞的样子,才让她恢复了每个少女都该有的天然魅力。

    而对常乐有表示的,不仅只有阿虹。

    不少贱民战士吃饱喝足之后,纷纷登上高坡,向常乐掏心掏肺地致谢。

    还有人双膝跪倒,上身匍匐下来亲吻常乐鞋尖,这是贱民对贵族领主特有的大礼。

    常乐对此既感动,又难过,他更希望大家活得尊严,所以当即躬身将对方拉起,然后对所有人高声宣布:

    “从此之后,你们与任何人享有同样的尊严!我不想看到你们再双膝跪地!如果想宣誓效忠,可以跪下单膝,但不是效忠于我,而是与我一起,效忠于公正自由!”

    此话一出,一百多人纷纷单膝跪倒,向常乐宣誓效忠,誓词并不统一,话音也不齐整,可是那些脸上的表情庄严肃穆,一看就是发自真心。

    贱民几千年来都被视作垃圾,如今一旦获得“尊严”,就看得比生命更宝贵。常乐所坚持的,正是贱民们内心深处的最高渴望,所以无需刻意鼓舞,他们的士气与斗志都在疯狂增长中。

    彩蝶也同样单膝跪地效忠,还指导四岁的儿子做出同样动作。

    常乐笑着走过去,将豆豆抱起,端详着他比同龄人更懂事的面孔:

    “我们的小战士,你想不想修炼?”

    豆豆不太懂得什么是修炼,而他母亲彩蝶失声惊呼:

    “贱民也能修炼?”

    “当然能,否则我一招打败刀族兽人,靠的是什么?”

    “那太好了!豆豆,跟常乐将军好好学!学不会,打屁屁!”

    “将军?”常乐哈哈大笑,“我何时有了这个头衔?”

    彩蝶神情变得严肃:

    “七百年前就有一位,所有的贱民都叫他‘将军’。”

    说到七百年前,常乐立刻想到了自己那位祖先,某一代暗黑骑士团团长,追随复活的大魔尊,将贱民组成大军,与兽人联手发动了“灭世之战”。

    历经多年血战,最终结果不太好,魔尊被光明教会击杀,暗黑骑士团伤亡惨重,大陆历史书籍将其命名为“光明保卫战”,意为击败黑暗恶魔,保卫了人间光明。

    彩蝶在平民中生活多年,而且认字不少,无论见识还是眼光都高于一般贱民。

    她认为“光明保卫战”根本就是贵族镇压贱民起义,所谓“恶魔”之说也是贵族的抹黑而已。

    常乐自己听铁匠赤焰讲过这段历史,暗黑骑士团内部都承认“大魔尊”的存在,应该并非贵族栽赃。

    但彩蝶的说法令他灵光一闪,祖先的失败,是因为贵族镇压,平民敌视,连贱民都不太愿意追随,所以势单力孤。

    自己若想做一番大事,显然要争取更多支持,本来就该与“恶魔”划清界线,毕竟任何人类都不喜欢“黑暗”。

    打出“光明”的大旗,在自己未来计划中必不可少!

    “暗黑骑士团”的资源可以利用,但这个招牌必须舍弃,而“光明骑士团”已被光明教会占用,自己的队伍该叫什么名字才好?

    常乐的心情渐渐激动起来,忍不住邀请彩蝶来到树下,盘膝对坐,与队伍里唯一堪称“参谋”的人物共同探讨这个话题。

    同时,两人也一起回顾大陆文明史,从神魔之战说起,未来的宣传中,必须将整个历史颠覆,让贱民站在正义的一方。

    这难度相当大,洗白自己,抹黑贵族,稍不留神就变成抹黑光明教会,得罪了教会也就得罪了神,到时候降下天界大军,自己吃不了兜着走。

    但是再难也要做,谁都不希望自己死后下地狱,人人都盼望能在天堂永生。

    说到天堂永生的话题,彩蝶眼前一亮:

    “天堂!咱们就叫天堂骑士团!参加天堂骑士团,战士死后必定上天堂,从此吃不完的美酒佳肴,妻儿死后也能团聚,永世享受光明与幸福!”

    常乐忍不住一笑:

    “我们说能上天堂,就真的能上天堂?”

    彩蝶压低了声音,嘴角一丝坏笑:

    “反正没人去天堂看过,咱们尽情讲故事,有谁能反驳?”

    “没想到,你这么狡猾!”常乐装作目瞪口呆,片刻后嘻嘻一笑,“但是我喜欢!我越来越喜欢你了!”

    彩蝶脸色微微一红:

    “你别这么说,我绝不能对不起狱中的丈夫,只是有点遗憾……十六岁的时候没能遇见你。”

    十六岁,正是她爱上平民小伙戴维,与其私奔的年纪。

    常乐一愣,没想到自己并无复杂含义的“喜欢”二字,不但令对方误会,还引发了明显带有情意的回应。

    不过他立刻就笑了:

    “大姐,我也是卡塞尔城贱民区长大的,你十六岁的时候经常见到我,难道忘了?”

    彩蝶闻言,盯着常乐看了半晌,茫然摇了摇头:

    “我离开那里很多年了,不太有印象……”

    常乐笑着用手指遮住自己上唇的胡须:

    “那时候我才十岁,屁都不懂,可能刮了胡子你能认出来。”

    “你比我小六岁?今年十八?”这回彩蝶惊呆,“我看你指挥若定,大将风度,至少也该有二十多岁!”

    “多谢夸奖,但我真的这么小。”

    “太了不起了,你身上一定有很多神奇故事,能不能讲给我听听?”

    常乐的“恶魔之子”系列故事并不方便跟别人讲,但是还没等他转移话题,彩蝶就瞪大双眼连连摆手:

    “你不用说了,真实的人生肯定平淡,但你需要神奇,我来给你创造一个新的身世!”

    “什么?”常乐完全摸不到头脑。

    彩蝶笑着解释,在平民社会里流传着不少异端教派,虽然取用了光明教会的神学架构,却都塞进自身的私货,重点就是教主一定非常神奇,是天神在凡间的化身等等。

    这种做法效果出奇地好,彩蝶决定对常乐如法炮制,而且直接将他定位成“光明圣帝转世”,“圣帝五千年后又一次降临”。

    这说法令常乐目瞪口呆,但他不得不承认非常有道理,自己和贱民要与恶魔划清界限,这是最佳方法。

    最后他摇头惊叹:

    “彩蝶姐姐,你也是个神奇的女人,不如跟我讲讲你自己吧!”

    彩蝶个性开朗,并没有遮遮掩掩,讲了自己自幼成长的经历,重点当然是与平民小伙的故事。

    因为从小敢作敢为,她才跟着戴维私奔,又因为个性好强,才会自学认字和看书。

    可惜由于跨阶层通婚不为法律所容,她很少敢于抛头露面,不免将一身才华都耽搁在了家务上。

    要不是戴维那家伙酒后失言,导致一家人统统被捕,今天这个时间的彩蝶应该正在洗碗,然后帮丈夫烧洗澡水,过着平凡而幸福的日子。

    “戴维那件事,是祸也是福。”彩蝶最后笑道,“我和儿子没有挂在绞刑架上,阴差阳错,反而被你解救,投身于一项伟大事业,我现在有了新的精彩人生!”

    常乐也充满感慨:

    “是啊,阴差阳错,要不是因为雪萤姐姐,我现在也还是男爵家的小奴仆。”

    “雪萤?”彩蝶一声惊呼,“是我邻居家那个漂亮小丫头吗?应该比你还小,怎么你叫她姐姐?雪萤妈妈死得早,后妈经常打她,这小姑娘也厉害,敢跟后妈对打!她现在怎么样了?”

    听到雪萤小时候的英勇事迹,又想起她在男爵城堡对自己的爱护,常乐泪水满眶,略带哽咽地请求道:

    “方便的时候,请带我去雪萤家里看看。”

    常乐的表情说明了很多问题,彩蝶叹息一声,陷入了长久沉默。

    时间就这样悄悄流逝,转眼到了深夜,彩蝶毕竟不是修炼者,疲乏难支,搂着儿子沉沉睡去,常乐为她盖上一条毛毯,便去检查岗哨。

    整个贱民大军除了十几人轮班放哨之外,也都席地而眠。

    灵魂仆从们一样疲乏,老黑与钢爪径直睡觉,狼群半梦半醒地游荡,只有蓝月仗着月辉光环支持,精力与常乐同样充沛。

    此刻魅族少女正在整理一大堆军服,将它们按照尺寸匹配,逐一放置在睡眠中的战士们身边。

    军服来自兽魂空间仓库里的储备,属于异界恶魔的式样,包括上衣、长裤、皮靴和背包等一整套,穿上之后略显松垮,衣袋很多,又缀满黄绿斑驳的条纹,不像近卫军的天蓝色军服那样笔挺鲜艳。

    它们不够华丽,但是穿着者行动更方便,而且在树林里很难被发现,就算在土地上,也有不错的伪装效果。

    其实仓库里也有式样漂亮的“军礼服”,蓝月就曾穿过其中的裙装,既英姿飒爽,又性|感迷人,但现在常乐更看重实用。

    在没有铠甲的情况下,先将军服统一,这支“天堂骑士团”也就更有军队的样子。

    常乐望着沉睡的部下们,略带激动地盘算着未来计划,忽然间耳朵一动,放声高喊:

    “起床!都起床!紧急集合!紧急集合!”